哈尔滨婚姻调查机遇所在。所在何处?在之于“破”事!

       哈尔滨婚姻调查一家五个兄弟姐妹,二姐智能低于常人。对二姐承担监护权的大姐,在65岁时被二弟告上法庭,变更监护权。二弟起诉前找到哈尔滨 律师事务所求助称,他也是迫不得已,哈尔滨婚姻调查二姐的病情一天重一天,而给她治病的钱在大姐手里,如不变更监护权,其他人无权决定。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王玉青律师认为,通过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被申请人作为监护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而被监护人本人也不同意由被申请人继续监护,被监护人其他兄弟姐妹都同意由申请人监护被监护人。申请人的工作较轻松,班组成员较多,且工作时间具有季节性,若被监护人有需要,申请人可随时请假照顾被监护人。综上,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被申请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故应当将被监护人的监护人由被申请人变更为申请人。

       被告王某是离休干部,被告贺某系被告王某的续弦老伴,原告系被告王某的儿子。被告王某重病住院,原告要求父亲和继母共同返还其支付的医疗费、护工费等5万余元。当时被告王某已是弥留之际,被告贺某签收全部诉讼材料,并委托自己的儿子向哈尔滨 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安刚律师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应从两个角度抗辩。哈尔滨婚姻调查一是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要说垫付医疗费、护理费,就算是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也是天经地义的;二是原告还应该举证证明支付相关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老人的儿子随即决定当场委托安律师。

       诉讼期间,被告王某去世,原告将王某的起诉撤回,但是仍坚持起诉被告贺某。原告认为其为父亲垫付的费用应该由继母返还,他的主张看似言之凿凿。安律师遵从老人的意愿与原告反复磋商,并提出被告王某系离休干部,其去世后单位将发放抚恤金,如果原告坚持诉请,可以在抚恤金中折抵。该方案虽然具有建设性,但是原告认为抚恤金日后继承应该另行起诉,本次诉讼中老人必须全额给付。无奈之下,哈尔滨婚姻调查安刚律师只能依法维护老人的权益,安律师援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认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其法定义务,子女向老人要求返还支付的费用有悖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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