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离婚律师公司因婚外情离婚能要求小三赔偿吗?

       悬赏广告虽为日常生活所习见,但对其法律关系的认定则存在争议,《合同法》对此没有作规定,但在 社会生活和司法实务中,以悬赏广告订立合同是常见的缔约方式。那么,哈尔滨离婚律师公司悬赏广告的合同效力如何?请 看下文详细介绍。

       甲商场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成立,该合同为一般货物的买卖合同,法律未规定特殊的生效要件,当事 人也未约定特殊的生效要件,因此,该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依《合同法》第130条规定 ,作为出卖人的乙公司负有转移标的物空调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甲商场的义务,作为买受人的甲商场负有 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且,应依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支付货款。现乙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甲商场受领了合同的标的物——空调,其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支付贷款是不能成立的,其行为构成违 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王某是出租车司机。200087日,李某在乘坐王某的出租车时将一手提包遗忘在车上。王某回家后发 现包内有活期存折一份、定期存单两张、发票一本。因不知失主是谁,王某无法返还。第二天,县有线 电视台发布广告,称贸易公司有人乘坐出租车时丢失手提包一个,如有拾到者,请与李某联系,李某将 支付酬金1万元。王某看了广告后,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确认物品无误后为王某写了收条。王某索要1 万元酬金,李某不给,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酬金。本问涉及悬赏广告问题。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与报酬的意思表示,如征 集商标图案、悬赏捉拿犯罪嫌疑人等。悬赏广告虽为日常生活所习见,但对其法律关系的认定则存在争 议,《合同法》对此没有作规定,但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实务中,以悬赏广告订立合同是常见的缔约方式

       哈尔滨离婚律师公司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1)要约意思须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即要求悬赏之意思必须是公开的,而且 是以广告方式作出的;(2)悬赏的意思表示应指定完成的一定行为,该行为可以是作为,例如悬赏奥 运冠军,也可以是不作为,例如悬赏开车不违纪者;(3)有给付报酬之意思,即广告应约定由广告人 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给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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