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离婚律师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抚养责任如何认定

       记者还看到一个“哈尔滨代孕中介、哈尔滨代孕妈妈”的广告帖子,其声称“已经成功帮助无数不孕夫妇顺利得子”、“包成功”、“可以由您决定包男孩、包女孩,或龙凤胎、双胞胎”。不过,法官指出,这些服务全是违法的,而购买这些服务全都不受法律保护。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了“哈尔滨代孕妈妈”、“哈尔滨代孕网”等众多同类网站。从这些代孕网站上的内容来看,哈尔滨离婚律师代孕需求者可以提出对代孕妈妈的具体要求,包括身高、体重、血型、学历、视力等,甚至还可以挑选代孕妈妈的外貌,主要分为“一般”、“漂亮”和“非常漂亮”三类,价格也相差甚远。中介称,代孕妈妈年轻漂亮、学历高的年薪可达20万元。

       在宣称可以提供代孕服务的同时,这些代孕中介网站也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招聘代孕妈妈,待遇从6万元至20万元不等。其中,通常代孕公司招聘代孕妈妈会给年薪8万元至12万元的佣金,而年轻漂亮、学历高的能拿到20万元年薪。据了解,“借腹生子”引发的民事纠纷近来不断。哈尔滨离婚律师为防止法律纠纷和伦理危机,卫生部出台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从而在法律层面堵截了“借腹生子”但是,目前如何查处此类现象发生争议后,孩子应该归哪一方所有还有,关于孩子的权责如何分配法律上仍然存在空白。

       “这是一个两难的困境。”哈尔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说,一方面借腹生子违反社会伦理道德,而另一方面,不孕症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哈尔滨离婚律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上世纪80年代的一次调查统计,世界上的不孕患者人数为8000万至1.1亿人。这些不孕夫妇“圆梦”的需求也是客观存在的。由于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借腹生子的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反悔的情况,就不能按协议约定来解决问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黄健雄认为,如果代孕者提供卵子,那些不具有委托妻子基因的孩子,由于只具有委托丈夫的基因,因而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像本案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参照婚姻法的规定执行,哺乳期的孩子通常应归母亲。

       那么代孕妈妈有哪些权利对此,黄健雄认为,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以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的母子关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哈尔滨离婚律师杨伟莲认为其与邓杰华之间不存在赠与行为,也没有所谓的不正当男女关系,2011年4月21日的128000元,系邓杰华对杨伟莲的借款,然后邓杰华进行归还;2011年10月12日的100000元,系邓杰华代杨伟莲存款;2013年4月6日的7000元,系杨伟莲先把现金给了邓杰华,邓杰华再刷卡转给杨伟莲。杨伟莲庭审后提交一份由邓杰华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与杨伟莲陈述的款项来源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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